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栏目: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8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8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8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连宗敏、林兴纯、高薇、何强已回避表决。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及行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及行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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